很多劳动者认为,企业拖欠工资和社保,自己直接离职就可以,后续能轻松要回工资和补偿金。但在法律层面,若不按照合法程序处理,很可能无法实现自己的诉求,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在某起劳动争议纠纷中,委托人自入职某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后,公司自某一时间起长期拖欠委托人工资,且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委托人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为维护合法权益,找到了广东盈隆(佛山)律师事务所的叶文晖律师团队。叶文晖律师自2016年起在广东佛山执业,擅长处理劳动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执业近十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接受委托后,叶文晖律师团队立刻行动起来。他们第一时间梳理了委托人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链,以此锁定了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及欠薪事实。面对公司提出的“委托人自行离职”等抗辩,叶文晖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指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即构成违法,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庭审中,叶文晖律师团队围绕“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欠薪金额的确定性”“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三大核心争议焦点展开充分举证质证。
最终,仲裁机构经审理,全额支持了委托人的仲裁请求,确认了委托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裁定公司向委托人支付拖欠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当劳动者遇到企业拖欠工资和社保的情况,通常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权益。仅凭自行离职这种简单方式,很难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结束后,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也让更多劳动者认识到合法维权的重要性。叶文晖律师的专业处理,为劳动者在类似纠纷中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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