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不知如何应对,是认栽还是寻求辩护?河南的李鉴春律师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曾有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张某租赁脚手架后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200余万元设备,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调取民事合同和工程往来记录,梳理设备租赁、使用、转移过程及时间节点,还原事情全貌。精准分析后指出,张某一直从事工程经营,设备用于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但无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他系统论证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民事范畴。还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上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即便公司申诉,市检察院也维持了决定。
李鉴春律师能如此出色办案,与他的复合背景和执业习惯密切相关。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有近二十年公安机关工作经历,担任过刑侦队、经侦队领导,还曾是大学法学特聘讲师。这种经历让他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拥有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策略。
在众多复杂刑事案件中,李鉴春律师就像一位冷静的猎手,凭借专业与智慧,为当事人寻得生机,让正义以恰当的方式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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