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显示,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扣押物品依法处理,当事人未被判处刑罚,保留无犯罪记录。
这份文书背后,是李雯菲律师一场精彩的刑事辩护工作。李雯菲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拥有逾10年法律实务经验,有着法院、行政机关双重从业背景,对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接案后,李雯菲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自首和从犯的规定,她核实案件细节,确认当事人具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且系受他人安排参与、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这一动作固定了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为后续辩护奠定了基础。
随后,李雯菲律师全面阅卷,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核算涉案金额、获利数额。明确当事人仅提供场地、协助结算,未参与赌场经营决策、分红,犯罪作用微小、情节显著轻微。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厘清了案件性质。
在庭审前,李雯菲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起诉的规定,重点论述当事人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社会危害性极低等情节,提出不起诉的辩护请求。
最后,李雯菲律师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推动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观点,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雯菲律师不仅在这起开设赌场罪案中表现出色,在其他刑事案件中也成果斐然。她在诈骗罪案中,推动退赃退赔与被害人谅解,协助委托人争取到缓刑;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促使公安机关主动撤回全案刑事起诉。她以专业、勤勉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为当事人争取着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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