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先生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中,周赫律师协助行政机关完善间接证据链。刘先生受伤时无其他同事目睹,但他受伤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告知丈夫并发送照片,当晚又与同事沟通伤情。周赫律师强调,不能因工作场所无监控或无人目击就否定工伤事实,这些微信记录结合次日就医诊断,足以认定受伤发生在工作时段内。同时,他准确运用举证责任规则,指出用人单位否定工伤应承担举证责任。最终,法院认定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周赫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不放过任何细节,为行政机关维护工伤认定决定的合法性与稳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持。
王先生房屋拆迁财物纠纷行政诉讼案,本质是一起因房屋征收拆迁引发的财物保管纠纷,原告试图通过刑事报案途径解决民事合同争议。周赫律师准确界定案件性质,指出原告所称的“物品被强行搬走”系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他还援引法定程序规则,证明公安机关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此外,他强调原告应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而非刑事报案。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周赫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不同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协助行政机关防范滥诉风险,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马先生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涉案金额超500万元。周赫律师在侦查阶段即介入,准确把握自首情节,及时提出马先生电话传唤后自行到案构成自首。他还强调无实际损害后果,通过协调相关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证明工程未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他推进认罪认罚程序,建议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马先生免于刑事处罚。周赫律师凭借其在刑事领域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的法律结果,保住了当事人的清白之身。
周赫律师在处理这些交叉案件时,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他凭借企业合规师的资质,在不同领域的案件中都能准确判断法律关系的主次与顺序,提前识别风险并选择优先突破口。他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贯穿于整个案件处理过程,无论案件大小,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在处理复杂的行政和刑事交叉案件时,律师需要准确把握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运用好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则,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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