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营口,张相奎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2015年取得执业证后,张相奎便投身于刑事、民商事等领域的案件处理中,他的主要客户涵盖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上市公司、地方骨干企业等。在这些领域,常常会面临证据认定、责任划分等诸多攻防难题。
在韩X、孙X等盗窃案二审中,原审被告人韩X等因盗窃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韩X继续委托张相奎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张相奎律师在二审中,不仅重申一审中关于从犯、盗窃数量存疑等辩护观点,还补充提出一审判决对每次盗窃0.4吨的认定缺乏客观过磅记录,仅凭同案犯估算及被害单位推测,证据不足;同时,韩X系被动参与,应认定为从犯。虽然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张相奎律师在辩护中坚持对证据严格性的要求,充分履行了辩护人职责,通过二审程序迫使法院对一审证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这体现了张相奎律师在面对证据难题时,会仔细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从细节处寻找突破点。
另一起任XX、姚XX等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任XX被指定由张相奎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相奎律师接受指定后,全面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任XX。任XX对指控基本事实无异议且认罪认罚。张相奎律师提出任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无实际获利,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从宽处罚并采纳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任XX有期徒刑四年,在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这一案件再次展现了张相奎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通过精准分析和有效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能力。
在罗X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中,胡X1、胡X2不服附带民事部分判决,委托张相奎律师作为二审诉讼代理人。张相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在二审中提出胡X2已尽到一般注意义务,罗X吸食毒品系借车后临时行为无法预见,判令车辆出借人承担30%赔偿责任过高。二审法院最终改判胡X1不承担责任,胡X2的赔偿责任比例维持30%。张相奎律师成功将胡X1从赔偿责任中剥离,还通过二审充分阐述了出借人的注意义务边界。
张相奎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总是先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找准案件的核心问题,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辩护策略。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案件代理,他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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