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X、尹X与被执行人徐X、张X的这起案件,在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工商登记、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了调查。一开始,申请执行人满心期待能拿回自己的钱,可现实很残酷。执行到最后,只执行到位了19,159元。之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时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自己也没办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只能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且法院也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这时候,申请执行人心里那叫一个着急,本来指望能拿回全部欠款,结果就执行回来这么一点,后面要是一直找不到财产线索,这钱不就打水漂了吗?
张书雯律师在申请执行后就介入了这个案子。她积极配合法院推进财产调查工作,和执行法官的沟通十分频繁。具体来说,她和执行法官电话沟通了8次,当面提交案件进展报告3次。每次法官有新的调查结果,她都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确保已查明的财产能顺利执行到位。
张律师的关键策略在于,她深知在这种执行难的情况下,要让申请执行人理性面对现实。她仔细研究了案件情况,发现虽然目前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但不能就此放弃。于是,她向申请执行人解释了法律规定,告知他们即使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随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这就给申请执行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张书雯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其中执行类案件也办了不少。在这类案件中,她总能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好的结果。
法院最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明确,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再次申请执行。这个结果和申请执行人最初期望拿回全部欠款相比,虽然现在只执行到位了19,159元,但保留了后续恢复执行的权利,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债权的追索空间。这个案子能在执行难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保住债权追索空间,关键在于张律师及时与法官沟通,让申请执行人理性看待执行结果,保留后续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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