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伟是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疆律师协会的会员。他是山东人,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开启了自己的律师生涯。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近600件,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业务、婚姻纠纷等领域都有所涉猎,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几百件。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改判案让人印象深刻。某建材厂与某建设公司霍尔果斯XX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因结算金额、已付款抵扣、责任承担等问题起了争议。建材厂起诉要求分公司支付工程款161006.6元及违约金,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依据案外人张X签字的结算单,认定欠款并判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分公司不服上诉,委托顾建伟律师代理二审。
顾建伟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证据,提出三项关键上诉理由。他论证张X签字结算属于职务行为,应对分公司发生效力;指出案外人某公司代为支付的51628元应在总欠款中扣除;还说明一审判决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未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范围。二审中,他提交新证据并充分论证,法院最终采纳了他关于代付款抵扣的核心意见。二审法院改判,将应付工程款从161006.6元减为109378元,减少支付51628元,成功为分公司减少了债务。
还有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曲XX在某能源公司工作近15年,2024年11月公司强行调岗,导致他工资降低且无法正常劳动。曲XX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仲裁与诉讼主张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权益。仲裁委支持了部分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曲XX也对部分诉求提起诉讼。顾建伟律师代理此案,他从岗位关联性、薪酬待遇、协商程序、劳动条件四个维度,论证公司调岗违法;紧扣《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确立“被迫解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逻辑;合理切割诉求范围,将社保、公积金等行政争议剥离。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他的代理意见,判决公司支付曲XX经济补偿金、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还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司X某借给被告吐某某20万元,被告出具《收条》承诺还款,但到期未还。一审中,顾建伟律师提交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借款。被告不服上诉,顾建伟律师在二审答辩中,围绕《收条》及相关证据,有力驳斥被告“投资款”等抗辩理由。二审法院采信他的意见,维持原判,原告全额追回20万元借款。
顾建伟律师用专业诠释正义,用诚信打造信誉,在一个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未来,他或许还会在更多复杂的案件中展现出自己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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