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离婚诉讼僵局突破:梁玉蓉律师助力当事人终获理想判决

离婚诉讼僵局突破:梁玉蓉律师助力当事人终获理想判决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30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玉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201126476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9382121005
代表案例:4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警官学院本业,从事法律工作6年,有独特的刑事办案功底和专业水平。本人耐心细致,勤于思考,善于倾听,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客户解决问题、争取利益最大化是我的最终目标。
更多>
导读:本文讲述了梁玉蓉律师代理赵X离婚纠纷案。赵X此前两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身心俱疲下委托梁玉蓉律师。梁玉蓉律师介入后,固定何X怠于履行家庭义务、转移财产等关键证据,围绕核心焦点制定诉讼策略。最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赵X获得子女抚养权、追回部分转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也得到公平分割。
离婚诉讼僵局突破:梁玉蓉律师助力当事人终获理想判决

2024年3月,赵X与何X因家庭矛盾激化而分居。在此之前,赵X已两次起诉离婚,但均被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第三次起诉,法院判决准予赵X与何X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何X某由赵X抚养,何X支付抚养费,夫妻共有住宅出售后平分价款,何X支付车辆折价补偿款和转移财产的一半等。此前的规定中,法院在判决离婚时较为谨慎,对于没有明显法定离婚情形的案件,往往不会轻易判决离婚,这使得赵X前两次离婚诉讼陷入僵局。

赵X在身心俱疲的情况下委托了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的梁玉蓉律师代理第三次离婚诉讼。梁玉蓉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固定了何X怠于履行家庭义务、在离婚敏感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证据。围绕离婚诉求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认定五大核心焦点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该规定相比之前更加明确了分居时间在判决离婚中的重要性,体现了法律对于婚姻关系中感情破裂认定的细化和完善,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按照之前的规定,赵X前两次离婚诉讼难以成功,但依据新的法律规定,结合梁玉蓉律师提供的证据和制定的诉讼策略,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

最终,在梁玉蓉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得到了理想的结果。这一案例不仅体现了梁玉蓉律师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也反映了法律规定的变化对于案件判决的影响,对于类似的离婚纠纷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