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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后未腾退,占用费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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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12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邓小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91人 执业12年
律所:四川讼和讼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1410668862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78476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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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多次代理重大刑事案件,刑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理多起离婚案件,能很好的解决家庭纠纷,实现当事人离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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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店铺转让后因未及时腾退产生的占用费纠纷,是常见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四川讼和讼律师事务所邓小洪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多件,擅长处理房屋租赁、商铺转让等复杂商事纠纷。文章结合其实务经验,分析此类纠纷的处理方法,为读者提供应对建议。
店铺转让后未腾退,占用费谁来承担?

店铺转让较为常见,但转让后若未及时腾退店铺,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例如,在原告A与被告C的店铺转让合同纠纷中,被告C接手店铺经营一段时间后不再经营,却未及时腾退店铺、交还钥匙,导致原告A被房东起诉支付超期占用房租。

根据邓小洪律师在房屋租赁、商铺转让领域的办案经验,此类纠纷核心在于店铺交还时间认定、占用责任承担、损失追偿依据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在上述案例中,被告C虽表示不再经营,但直至交还钥匙前持续占有控制店铺,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该期间的对应费用。

常见的风险和错误做法包括,转让方未及时督促受让方腾退店铺,未保留相关证据;受让方认为不再经营就无需承担后续费用,忽视合同约定和法律责任。这些错误做法可能导致转让方遭受经济损失,且在维权时面临证据不足的困境。

四川讼和讼律师事务所的邓小洪律师提示,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转让方在转让店铺时,应明确约定腾退时间和违约责任,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钥匙交还记录等。若受让方未按约定腾退,转让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发送书面通知,督促其履行义务。受让方则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腾退义务,避免因违约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店铺转让过程中,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邓小洪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知识,能为当事人在类似纠纷中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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