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某银行将其与另外两名被告一同告上法庭,原因是另外两名被告向银行借款买房后逾期未还款,银行要求这两名被告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还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涉及金额数十万元。这时,公司找到了河南承德谢非非律师。谢非非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擅长民商事合同纠纷,是承德市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委员会委员,在这类案件处理上有一定经验。
接手案件后,河南承德谢非非律师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各个细节。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责任没有达到免除条件,开发商是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但这个案子有其特殊之处,常规思路在这里走不通。原来,案涉房产已完成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并且不存在预告登记失效情形。谢非非律师有个习惯,就是会反复核对合同条款和相关登记信息,他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这些关键要点,这也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
接下来,谢非非律师开始了具体的行动。他持有法律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这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担保的法律关系时游刃有余。他首先紧扣阶段性保证的合同约定与法定免责条件,详细论证案涉房产的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然后,清晰厘清抵押权预告登记与正式登记的效力衔接,论证开发商阶段性保证与房屋抵押担保的前后衔接关系。在法庭上,他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将这些观点一一阐述。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且完成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原告的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被告C的阶段性保证责任依法免除。法院判决被告A、B偿还原告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对案涉抵押房产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C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事后,当事人对谢非非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称赞他为公司避免了巨额代偿风险。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两条可迁移的判断方法:一是在涉及担保责任的案件中,要精准把握合同约定和法定免责条件;二是要仔细研究相关登记的效力和衔接关系,从中寻找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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