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坐在昏暗的房间里,手中紧握着那几张借条,眼神中满是绝望。多年的朋友陈某在借款后,却在利息问题上百般抵赖。从2012年到2014年,陈某分三次向李某现金借款共计145万元,还分别出具了借条。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月利率1.5分,陈某也长期每月固定支付利息22000元,可到后来陈某仅陆续归还本金90万元,剩余本金55万元及拖欠利息就不再支付。李某多次催收无果后,无奈向法院起诉。
一审的结果让李某大失所望。陈某在一审中抗辩双方无利息约定,称每月支付的款项属于“投资回报”而非利息,还以转账备注单方写有“货款、往来款”为由否认付息事实。一审法院采信了陈某的抗辩,仅判决陈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未支持李某全部利息诉求。李某陷入了深深的困境,他不知道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
就在李某感到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的黄君律师。黄君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她始终秉持“专业、责任、诚信、温度”的八字箴言,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法律新人,迅速成长为兴宁本地法律服务市场的中坚力量。她独立承办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在民间借贷等高频民生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手案件后,黄君律师凭借办理大量案件的经验,迅速抓住了案件的关键。她仔细研究了李某提供的证据,发现三笔借款金额与每月22000元固定付息金额能够精准对应,陈某多年持续规律付息,而且通话录音中陈某认可存在利息约定并请求停付利息。这些证据足以证实双方存在真实的口头利息约定。曾经在处理大量民间借贷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民间借贷中口头利息约定并非无效,关键是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黄君律师指导李某在二审中充分举证,强调陈某单方备注转账信息、事后虚构投资回报的说法,无任何证据支撑,属于诉讼中逃避债务的抗辩。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结合本案长期、固定、规律的付息流水、金额对应关系、双方聊天及录音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双方真实存在月息1.5分的口头约定。陈某无依据推翻多年付息事实,其抗辩不能成立。一审对利息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有误,依法予以纠正。
最终,二审改判撤销一审错误判决,全额支持李某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判令陈某依法偿还剩余本金及各阶段拖欠的合法利息。这个结果让李某喜出望外,他对黄君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赞不绝口。黄君律师始终将“专业立身、责任为本、情怀入心”作为执业信条。她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所以坚持以“匠人之心”打磨专业,以“赤子之心”服务乡土。2023年,她因其突出的基层服务贡献,光荣获评“兴宁市十佳村(社区)法律顾问”。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兴宁的法治建设贡献着属于青年律师的磅礴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