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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微商遭恶意索赔,律师助力驳回高额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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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64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宋会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8人 执业11年
律所:山东惠佑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320161156443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963927575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拥有多年就职于人民法院的工作经验。主要经办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案件,同时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劳动争议等领域拥有较强的专业优势,亦可参与诉讼和胜任企业法律顾问,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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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哺乳期宝妈做微商售卖减肥胶囊,被原告以产品是“三无”且添加违禁成分起诉,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山东惠佑源律师事务所宋会会律师接手本案,通过多方面举证答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仅退还货款,驳回原告不合理诉求。
哺乳期微商遭恶意索赔,律师助力驳回高额诉求

很多人以为售卖问题商品就一定会面临高额赔偿,殊不知,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存在一些职业打假人利用法律条款恶意牟利。一位哺乳期宝妈的遭遇,就深刻体现了这一点。

这位宝妈产后暂无收入,为补贴家用,便在线上小额售卖减肥胶囊产品。原告通过短视频平台得知产品售卖信息,添加微信沟通后,一次性购入了该减肥胶囊,支付货款1627元。然而,交易完成十余日后,原告称服用产品后出现不适症状,以产品属于“三无”食品且添加违禁成分为由,将宝妈诉至兰陵县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全部货款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6270元,还要求宝妈承担诉讼费律师费

面对这样的高额索赔,宝妈压力巨大。她委托了山东惠佑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宋会会代理此案出庭应诉。宋会会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法律实务素养。而且,宋律师曾在2011-2018年先后任职于临沂市兰陵县、兰山区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这丰富的法院工作经历让她熟稔裁判逻辑与庭审核心要点,练就了“法官视角”办案思维。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民商事刑事诉讼等方面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婚姻家庭与民间借贷领域。

在办理此案时,宋会会律师有着清晰的思路。她直击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凭借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宋律师检索了原告全量涉诉案件记录,调取多地同类索赔案件裁判文书,固定了原告重复购品、异地批量起诉牟利的完整证据链。这一动作证实了原告不属于法律保护的普通生活消费者,直接否定了其主张十倍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资格,从源头瓦解了对方的核心诉求。曾经的法院工作经历让她清楚,在这类案件中,消费者主体资格是一个关键要点。

宋律师厘清了被告的主观过错。她仔细梳理被告的进货渠道、上游商家资质查询记录,结合被告哺乳期居家副业、非专业食品经营者的客观身份进行论证。她指出被告仅为小额副业经营,进货时已核验商家资质,无法识别产品暗藏违禁成分及“三无”瑕疵,不存在法律要求的“明知不合格仍销售”的主观过错,不满足十倍赔偿适用前提。

针对原告主张的身体不适症状,宋律师举证原告无实际人身损害,反驳了损害因果关系。她指出原告未提交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就医票据等客观证据,无法证明不适症状由涉案减肥产品直接导致。同时结合原告自述产品瘦身效果明显的聊天内容,佐证原告不存在实际人身损害,无权主张惩罚性赔偿。

此外,宋律师还结合当事人的特殊处境进行辩护。她向法庭如实陈述被告哺乳期、需全职抚育婴儿、无收入来源、家庭经济拮据的客观现状,同时提交被告第一时间同意全额退款、主动联系上游供货商追责补救的沟通记录,证明被告态度诚恳、积极止损,无恶意经营牟利行为,恳请法院驳回不合理高额索赔。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原告短期内多次购买同类减肥产品,且在多地法院提起多起同类型索赔诉讼,购买频次、购买数量均远超普通居民日常消费需求,购买核心目的并非生活自用,而是利用法律惩罚性赔偿规则牟利。法院全部采纳了宋会会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被告仅退还货款1627元,全额驳回原告主张的十倍惩罚性赔偿及其他不合理诉求,本案绝大部分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宋会会律师秉持“专业、诚信、高效、尽责”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没有局限于产品本身资质抗辩,而是精准抓住原告重复诉讼、恶意牟利的核心漏洞,紧扣消费者主体资格、经营者主观过错两大裁判关键要点,完整还原案件全貌,最大限度维护了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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