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遭遇保险理赔难题时,才意识到专业律师的重要性。某运输公司就深陷这样的困境之中。2024年12月,该公司的货车遭遇飞来横祸,被第三方车辆碰撞受损,而对方却在事故发生后选择了逃逸,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司原本以为投保了车损险,能得到相应的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无责不赔”为由拒绝赔付。公司法定代表人周X心急如焚,车辆的损失高达84490元,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若得不到赔偿,公司将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
在这绝望时刻,周X找到了山西杰昌律师事务所的白玙新律师。白玙新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曾在保险公司任法务三年,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他深耕于交通事故、保险合同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中相关车辆损失案件,占比80%以上,同时在医疗事故等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现任第五届忻州市律师协会监事。
曾经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中心支公司法务岗工作的经历,让白玙新律师深度掌握了保险类纠纷、交通事故案件的裁判规则、理赔流程及争议焦点,熟悉保险公司、肇事方、受害方等多方主体的诉求与抗辩逻辑。接手此案后,他凭借丰富的经验,敏锐地意识到车损险的关键所在。他认为车损险不应区分责任比例,保险公司应先行全额赔付,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全责方进行追偿。
在庭审中,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进行抗辩,坚持应由肇事方进行赔偿,不同意赔付。但白玙新律师沉着冷静,凭借自己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从专业的法律角度进行精准抗辩。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从《保险法》第10条、第14条、第66条,到《民法典》第465条,详细阐述保险公司应承担赔付责任的依据。同时,他擅长从海量证据中提炼关键信息、构建完整证据链条,为运输公司争取最大的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白玙新律师的主张。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车辆损失69590元、施救费5950元、鉴定费3000元,共计7854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法院的判决理由明确指出,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车损险应予赔付;施救费、鉴定费属合理必要费用,依法由保险人承担。
白玙新律师秉持“严谨务实、精益求精、客户至上”的执业准则,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从全局视角分析案件利弊,提供前瞻性、可落地的法律解决方案。在这个案件中,他成功打破了保险公司“无责不赔”的惯例,为运输公司全额追回了损失,专业高效地维护了企业的财产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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