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成了案件争论的核心。原告某某金属公司根据此合同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杨丹慧律师接受二被告委托应诉。
接案后,杨丹慧律师立即着手准备。她仔细研究购销合同,发现该合同签订数月后才发生争议交易。她花费大量时间收集双方的沟通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接案第3天,她向被告公司相关人员了解交易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信息。接案第5天,她整理出证据清单,发现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这为案件找到了关键切入点。
庭审中,杨丹慧律师提出精准的答辩方向。她指出本案争议交易与购销合同存在时间差,且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她向法庭详细阐述证据,证明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法庭上,她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将证据一一呈现。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丹慧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结案后,杨丹慧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下:“合同纠纷中,合同相对性的认定至关重要,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梳理。”
这次经历对杨丹慧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之后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她都会重点关注合同相对性问题,深入收集和梳理履约过程证据,避免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杨丹慧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9年,是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欠款纠纷等领域。她凭借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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