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话录音,成为了苏女士劳务受伤索赔案的关键证据。2022年4月,70岁的苏女士受某餐饮服务单位指派,在其经营的疫情隔离点食堂提供劳务。在前往负一层工作场地的必经楼梯处,苏女士不慎摔伤,被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并行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伤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然而,事故发生后,被告仅垫付2000元医疗费,便拒绝承担其他赔偿责任。苏女士无奈之下,委托娄朋威律师提起诉讼。
娄朋威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且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接手案件后,他迅速展开工作。首先,为了证明苏女士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娄律师提交了苏女士家属与被告负责人的通话录音,同时结合证人证言,成功证实了劳务关系的真实存在,一举推翻了被告“无劳务关系”的抗辩。其次,在界定苏女士摔伤是否属于从事劳务期间受伤这一问题上,娄律师论证了前往工作地点必经路线属于劳务预备行为,与提供劳务存在内在关联。这一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认定苏女士是在劳务期间受伤。再者,娄律师严格依照法定标准,梳理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合法损失,并提交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赔偿依据,精准计算出了苏女士应得的赔偿金额。最后,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规定,娄经律师梳理本案后,企业与投资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明确了责任主体。
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苏女士与被告存在劳务关系,其摔伤属于提供劳务期间受伤。被告未尽安全管理义务,需承担70%的主要责任;苏女士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30%的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餐饮服务单位赔偿苏女士各项损失105122.6元,负责人陈X对企业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在另一起类似的劳务纠纷公开裁判文书显示,部分案件因证据不足难以认定劳务关系,导致原告难以获得足额赔偿。而在本案中,娄朋威律师通过扎实取证、精准的法律论证,成功突破被告抗辩,让法院采纳了全部核心观点,明确了被告的赔偿责任与责任承担方式。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娄朋威律师在处理劳务纠纷案件时,有一套可复用的操作逻辑。一是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通过关键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二是精准运用法律条文,对案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清晰的界定和论证;三是科学核算损失,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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