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平律师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以及秦皇岛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广泛参与,也反映出她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
徐丽平律师的这些职务与她处理的案件有着紧密的联系。作为秦皇岛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她接触到大量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案例,这使得她在处理继承纠纷等婚姻家事领域的案件时,能够更加专业和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她所在的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为她提供了良好的办案环境和专业支持。
在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原告郭某某与被继承人刘某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两名子女。被继承人刘某某去世后未留遗嘱,遗留两套涉案房屋未分割。原告郭某某委托徐丽平律师团队代理诉讼,请求依法分割遗产,判令两套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并向二被告支付相应补偿款。徐丽平律师在继承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她接受委托后,团队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明确了“涉案两套房屋的财产性质认定”“遗产分割比例”“房屋所有权归属及补偿款核算”等关键问题。
首先,律师团队重点收集、核查核心证据,包括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陈述等,证明两套涉案房屋均系原告与被继承人婚内共同财产,被继承人去世后,其享有的房屋二分之一份额属于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割。其次,协助原告与二被告确认两套房屋现价值,固定财产价值核算依据。再次,针对被告提出的“房屋系其出资、应归其所有”“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等抗辩理由,结合案件证据逐一驳斥,明确二被告的抗辩无有效证据支撑。最后,结合法定继承原则,充分论证原告作为被继承人配偶,应依法分得主要遗产份额,且从便于生活、维护房屋完整性角度,主张两套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原告向二被告支付合理补偿款。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两套涉案房屋均系原告与被继承人婚内共同财产,被继承人享有的二分之一份额为遗产;被继承人未留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原、被告三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平均分割遗产;被告的抗辩主张均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不予采纳。法院判决两套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原告向二被告支付相应补偿款,原告最终分得两套房屋三分之二的主要份额。徐丽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