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获赔案
2023年9月5日7时30分,国道218线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新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各某某等雇工前往瓜地干活,因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各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前后两次住院,还进行了二次手术。经鉴定,其右肘关节损伤、L1骨折均构成十级伤残。路某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并赔偿20000元,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协商无果。
各某某为维护权益,委托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执业证号:16528201910089234)及团队介入。庭审中,各方就各某某的损失数额、保险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承担等问题产生争议。刘晟律师团队提交完整证据链,明确各项损失计算依据;主张事故不属于“好意同乘”,路某某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驳斥“协议已赔偿完毕”的抗辩;明确保险赔付范围。
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被告一保险公司赔偿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赔偿53690.69元,各某某共获赔119822.39元。
买卖合同纠纷
2019-2021年,喀什某某公司与中某某公司及其明某某公司存在多笔钢材买卖合同关系。2021年3月,喀什某某公司向明某某公司承建项目供应钢筋,结算金额140107元,发票已被抵扣,但被告迟迟未付款。
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喀什某某公司委托刘晟律师介入。庭审中,争议焦点包括诉讼时效、欠款金额、利息主张、保全费承担等。刘晟律师提交大量证据,证实双方交易习惯和被告欠款事实,驳斥被告“诉讼时效已过”“合同已履行完毕”等抗辩。
法院判决被告明某某公司支付货款、利息、保全费等,共计158476.49元,为喀什某某公司挽回损失。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4年5月,蒋XX雇佣朱XX、陈XX等工友翻修蔬菜大棚。朱XX在搭建过程中因水泥柱子断裂受伤。蒋XX支付部分医疗费后,朱XX将蒋XX和陈XX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38874.16元。
陈XX委托刘晟律师团队代理。庭审中,团队指出陈XX与朱XX是工友关系,陈XX仅代收报酬,未获利且无指挥监督行为;朱XX受伤是柱子断裂和自身注意不足导致,陈XX无过错。
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蒋XX赔偿,驳回朱XX对陈XX的全部诉讼请求,为陈XX免除全部赔偿责任。
普法提醒:
1.遇到纠纷及时固定证据,如事故证明、医疗病历、合同、聊天记录等。
2.明确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避免盲目处理。
3.签订协议时要考虑全面,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刘晟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构建完整的证据链,高效驳斥对方抗辩,成功为当事人追回赔偿、免除责任,充分展现了其在刑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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