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和刘先生于2016年5月步入婚姻殿堂,婚后日子过得平淡而安稳。李女士本以为能和丈夫携手走过一生,却没想到一场变故打破了这份宁静。2020年4月,刘先生在某语音平台结识了刘小姐,随后两人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在与李女士的婚姻存续期间,刘先生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网络购物、外卖代付等多种方式,向刘小姐及其指定账户多次支付款项,累计金额数万元。
李女士发现丈夫与刘小姐的不正当关系以及财产往来后,犹如遭受晴天霹雳。她深知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她同意擅自处分,严重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而且这种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但她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内心充满了焦虑和无助。
在朋友的推荐下,李女士了解到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张书雯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百件,尤其擅长婚姻家事领域的案件处理。李女士看到张律师如此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便决定委托她来处理此案。
张书雯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开始系统地梳理证据。作为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深知证据在这类案件中的重要性。她仔细收集了原告与被告刘先生的婚姻关系证明、刘先生与刘小姐之间的转账记录、购物订单、外卖地址等电子证据,清晰地呈现出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刘小姐辩称自己不知刘先生已婚,所收款项为刘先生自愿赠与的个人消费行为,且原告主张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面对被告的抗辩,张书雯律师沉着冷静,准确把握确认之诉与返还请求权在时效认定上的法律界限。她在法庭上逻辑严谨地阐述观点,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说法。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先生在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向刘小姐支付款项共计54,250.83元。法院认为该赠与行为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同时,法院指出确认合同无效属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财产返还请求权虽属债权请求权,但应自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起算时效,原告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间。法院判决确认二被告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判令刘小姐返还李女士54,250.83元。李女士在张书雯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维护了自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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