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琳和丈夫于2023年相识,同年12月步入婚姻殿堂。起初,两人的生活也算平静,他们一起购置了房产,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但婚后不久,矛盾逐渐显现,两人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小琳怎么也没想到,丈夫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她诉至法院,不仅要求离婚,还提出返还近万元彩礼及金器、奢侈品包,甚至要确认婚后购置的房产归其个人所有并让小琳协助过户。这一系列的诉求,让小琳感到无比绝望,她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婚姻危机。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小琳陷入了深深的困惑和无助之中。她试图与丈夫沟通协商,但对方态度坚决,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小琳感到孤立无援,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在她几乎绝望的时候,朋友向她推荐了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的王莉萍律师。王莉萍律师从2016年执业至今,执业年限长达数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婚姻继承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过60件相关案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纠纷。小琳了解到王律师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后,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决定委托王律师为自己代理此案。
王莉萍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高效和严谨。她作为浙江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她收集整理了结婚证、转账凭证、支付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全面核实案件细节。核实在案彩礼实际交付及回礼情况,确认原被告婚前已实际共同生活、原告存在过错行为的事实,固定案涉房产登记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权证等关键证据。
庭审过程中,王莉萍律师针对原告诉讼请求逐一提出抗辩。她指出原告未如实陈述共同居住事实,双方已完成结婚登记且实际共同生活,彩礼返还不符合法定情形,且婚前赠与的金器、奢侈品已完成交付,属被告个人财产,其中名牌包已置换、金器相关款项中被告曾向原告转账12800元,原告主张的赠与财产返还无依据。同时,王律师提出原告存在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王律师主张案涉房产虽由原告父亲支付首付,但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应视为原告家庭对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应多分份额。此外,针对庭审后原告补充提交借条、主张购房款为向其父亲借款的行为,王莉萍律师提出该证据与原告庭审陈述及微信聊天记录不符,无借贷合意佐证,不应被采纳。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莉萍律师的部分核心抗辩意见。准予原被告离婚,认定婚前赠与的金器、奢侈品归被告所有,酌定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60000元,确认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合房产资金来源、双方共同生活情况等因素,判决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需向被告找补170000元,两项折抵后原告实际应支付被告11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半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王莉萍律师的有效抗辩成功认定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被告争取到合理的财产折价款,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在彩礼返还、赠与财产认定等方面的抗辩意见也得到法院部分采纳,充分实现了被告的诉讼预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