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Y女士被拖欠绩效奖金和加班工资,老人X先生因交通事故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这正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张宓律师接手案件时面对的难题。盈科(南通)律所成立多年,在南通地区颇具影响力,张宓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在Y女士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公司提出诸多抗辩理由。张宓律师首先分析仲裁时效问题,她凭借对劳动法律的熟悉,发现原告2024年10月已书面主张绩效,而公司2024年12月才公布考核结果,仲裁时效未届满。这一判断基于她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丰富经验,盈科(南通)律所处理过大量类似案件,为她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对于绩效属于劳动报酬这一点,张宓律师紧扣录用通知书中绩效为薪酬组成部分的约定,指出公司无合法考核制度、未公示告知,不得拒发。她还考虑到离职不影响绩效结算,公司无证据证明“离职不发绩效”已告知员工,应按实际在职时间折算。在加班工资方面,公司调休期限短于法定6个月,仍应支付加班工资。张宓律师依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让用人单位对考核制度、加班记录、制度公示负有举证责任,最终帮助Y女士全额拿回两年绩效及加班工资。
在X先生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件中,张宓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提出重新鉴定,张宓律师协助完成司法鉴定,固定十级伤残依据,即便重新鉴定,结论仍维持十级伤残。这得益于她熟悉交通事故鉴定规则与法院裁判尺度,盈科(南通)律所长期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误工费的争取,张宓律师结合聘用协议、单位证明、银行流水、证人证言,证明原告事故前仍在务工,突破“老人无误工”常规认知,最终法院按标准支持误工费。她还逐项夯实各项损失项目,明确肇事方全责,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内全额赔付。
张宓律师所在的盈科(南通)律所还有一些独特的办案习惯。例如,律所习惯将不同办公室的律师关在同一间会议室进行交叉质证推演。这种方式源于律所早期处理复杂案件的经验,通过不同视角的碰撞,能更全面地发现问题。合伙人会在上庭前花极长时间要求团队推翻己方逻辑,这是为了确保在法庭上的论点无懈可击。
案件结束后,Y女士和X先生都得到了应有的赔偿,生活逐渐恢复正常。张宓律师和盈科(南通)律所接下来还将奔赴更多领域的案件,继续用专业的法律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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