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巨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就只能面临重刑,其实不然。北京的郭先生和郝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困境。郭先生所在团队在2022年1月至9月间,以公司名义非法募集资金2000余万元,他个人涉及金额600余万元;郝先生在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期间,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高达55亿余元。他们在陷入困境时,找到了陈晓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910257751,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从2009年开始执业,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迅速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公司团队非吸案
2022年1月至9月,丁XX等人以公司名义,以投资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2000余万元。郭X参与其中,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郭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郭X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能从轻处罚。案件难点在于犯罪金额明确,且涉及多人共同犯罪。
陈晓伟律师根据以往办理非吸案件的经验,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公司业务、郭X职位、参与数额等情况。接着在检察院阶段阅卷,整体把握案件。之后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为了搭建证据链,陈律师梳理郭X在公司的层级和具体工作内容,以证明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收集郭X如实供述的记录,证明其坦白情节;还让郭X家属积极准备退赔事宜。
开庭前,陈律师凭借经验预判对方可能会强调郭X参与的犯罪金额,于是准备了多组证据来证明郭X是从犯。当庭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郭X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该判决结果依据法院判决书)。这个案例体现了陈律师丰富的经验在准确把握案件关键点、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知名公司团队非吸案
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通过多个公司,以承诺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募集资金。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位,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向公安机关投案。郝XX希望能在量刑上从轻。案件难点在于涉案金额巨大,且公司涉嫌犯罪人数众多。
陈晓伟律师在郝XX投案前就根据经验判断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其自首以争取量刑有利。郝XX投案后,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他,交流辩护意见。在证据收集方面,陈律师收集郝XX初犯、偶犯的证明材料;整理郝XX在公司的工作内容,证明其为从犯;获取郝XX自首和如实供述的证据;收集郝XX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的凭证。
证据链搭建上,陈律师将这些证据按时间和逻辑顺序排列,证明郝XX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开庭时,陈律师预判对方可能会对“挂单”金额和从犯认定提出异议,提前准备了详细的应对方案。最终,法院判处郝XX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该判决结果依据法院判决书)。此案例再次体现了陈律师凭借多年经验,精准制定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判决。
经验助力辩护
这两起非吸案件虽然涉案金额和具体情况不同,但都体现了陈晓伟律师丰富。从案件初期,陈律师就能凭借经验准确判断案件走向,指导当事人采取有利行动。在证据收集和证据链搭建过程中,他能够根据过往案例,迅速识别关键证据,将零散的证据形成完整的链条。在庭审中,又能精准预判对方的抗辩,提前准备应对策略。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刑事案件,应及时寻求像陈律师这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帮助,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行动,为自己争取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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