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无施工资质也能追回工程款,律师如何打破常规胜诉?

无施工资质也能追回工程款,律师如何打破常规胜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63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罗心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20320221141272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708515463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更多>
导读:原告无施工资质,对方又以无合同关系为由拒绝付款,看似这场追款官司必输无疑。然而,罗心艳律师介入后,凭借关键证据和专业辩论扭转乾坤。究竟她是如何做到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法律智慧?
无施工资质也能追回工程款,律师如何打破常规胜诉?

在贵州遵义,做建筑工程的张老板一直为当地的棚户改造项目忙碌着。2021年初,张老板因承包棚户改造工程,结识了案涉项目的实际施工人,随后双方达成了棚户改造三期外装饰工程钢管脚手架施工的合作。张老板迅速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凭借大家的努力,工程顺利完工。

实际施工人挂靠在某建设公司名下开展案涉工程施工,并且被该建设公司任命为案涉项目项目部经理。2021年3月24日,张老板与建设公司案涉项目部、实际施工人完成了工程结算,确认结算总费用为383367.5元,已支付211000元,尾款172367.5元约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实际施工人还向张老板出具了欠条确认该尾款。

原本以为一切都会顺利进行,可结算之后,对方仅仅支付了54500元,尚欠117867.5元工程款未付。张老板多次催告,对方却以工程总承包方未付款为由持续推脱。张老板陷入了困境,自己辛苦组织施工,钱却拿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也成了问题,他感到十分焦虑和无助。

在四处打听靠谱律师的过程中,张老板了解到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心艳律师。罗心艳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余件,尤其擅长建工合同纠纷民商事领域案件。张老板在与罗心艳律师沟通时,罗律师对案件关键问题的精准分析和专业建议让张老板眼前一亮,他当即决定委托罗心艳律师代理此案。

罗心艳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工作。她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证据材料,收集到案涉工程《结算单》《欠条》、原被告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了工程结算金额、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约定时间等核心事实。同时,罗律师还查实了实际施工人与建设公司之间的挂靠关系,以及实际施工人系建设公司任命的案涉项目项目部经理的关键身份信息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二被告提出抗辩,称原告无施工资质,并非适格诉讼主体,且建设公司与原告无施工合同关系,不应承担付款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案涉第三人则提交书面意见,辩称其并非案涉项目总承包人,与各方无合同关系,非本案适格当事人

面对被告的抗辩,罗心艳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庭审中围绕核心证据展开质证与辩论。作为深耕民商事领域的专业律师,罗心艳律师深知建工合同纠纷的法律要点。她首先举证证明原告已实际完成案涉钢管脚手架施工,且与二被告完成合法有效的工程结算,结算单有建设公司项目部确认、欠条有实际施工人签字,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其次,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无施工资质问题,罗律师指出即便施工合同因资质问题无效,但案涉工程已完成结算,被告因原告施工行为实际获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折价补偿原告工程款;最后,罗律师强调实际施工人与建设公司的挂靠关系,以及实际施工人作为项目部经理的职务身份,主张二被告应就案涉欠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对本案关键事实予以全部认定,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单》《欠条》等证据的证明效力,确认实际施工人与建设公司的挂靠关系及实际施工人的项目部经理身份。法院认为,虽原告无施工资质导致案涉施工合同无效,但案涉工程已完成结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因原告自身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对其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未予支持。

法院判决建设公司与实际施工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工程款117867.5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35元,由建设公司与实际施工人共同负担。若二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张老板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这个案件给普通读者提了个醒,在进行工程合作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和信誉,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结算单、欠条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