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时,许多律师往往会直接选择诉讼途径,但徐凯杰律师却有一套独特的调解策略。徐凯杰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多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在婚姻财产纠纷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徐凯杰律师的调解策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全面了解情况,他会与当事人深入沟通,了解婚姻关系中的各种细节,包括双方的矛盾焦点、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意愿等。这一步的目的是为后续的调解提供准确的信息基础,只有清楚了解双方的诉求和矛盾所在,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其次,他会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站在中立的角度进行劝解和引导,让双方冷静下来,理性看待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徐凯杰律师会强调和平解决纠纷对双方和子女的好处,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最后,根据双方的意见和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调解方案,包括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等内容,并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例,原告与被告因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徐凯杰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立即与原告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了解到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原告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则认为自己也有能力抚养孩子,并且对财产分割有不同的看法。徐凯杰律师分别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担忧,同时向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诉讼结果。在沟通中,徐凯杰律师强调了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引导双方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徐凯杰律师制定了调解方案: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自某月起每月某日前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时为止;被告对孩子有探望权,具体探望时间、方式双方自行协商;被告名下某存款某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部分归原告所有,一部分归儿子所有,并于某日前存于儿子账户名下;双方其他财产已自行分割完毕,各人名下财产及物品归各人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最终,双方接受了调解方案,法院予以确认,案件得到了高效和平的解决。
此后,徐凯杰律师在多起婚姻纠纷案件中都沿用了这一调解策略,帮助众多当事人避免了诉讼对抗,保障了子女利益与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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