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务到专职律师的转型
王秀峰曾就职于一家规模超500人的大型上市法律服务企业,期间为100多家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涉及传统汽车制造、服务业、建筑工程等多个行业。接触大量不同行业的企业法律事务后,王秀峰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但他并不满足于此,为了更深入地处理各类复杂法律纠纷,王秀峰选择成为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开启了新的职业征程。
聚焦合同纠纷领域
在过往的工作经历中,王秀峰接触到大量的合同文件起草、审核工作,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内部合规审查等非诉项目。他发现合同纠纷在民商事领域中占据较大比例,且情况复杂多样。于是,他决定将自己的业务重点聚焦在合同纠纷领域。凭借在企业法务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王秀峰能够快速把握合同纠纷的核心问题,为客户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执业至今,他承办的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在该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积淀。
合同纠纷案件实战
在某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重庆某餐饮公司与被告重庆某科技公司签订了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全额支付了300多万元,但双方很快签订了终止协议,约定被告分两批退还全部款项。然而,截至庭审,被告仅退还200多万元,剩余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原告主张被告签约时存在欺诈,要求撤销合同,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赔偿资金占用损失,并退还剩余15万元保证金。
王秀峰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他发现被告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属于行为后果预判,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而且,合同明确约定与前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原告“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原告也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
在庭审中,王秀峰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了有力的辩论。他指出合同已终止,撤销请求缺乏适用基础,其余四被告并非合同相对方,且原告主张其担责的前提是被告构成欺诈,该前提不成立,故四被告无需承担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秀峰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
深耕合同纠纷领域
通过这起案件,王秀峰进一步完善了自己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办案方法和策略。此后,他将继续深耕合同纠纷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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