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律师行业以来,北京恒都(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张情静律师始终坚持“专业严谨、诚信尽责”的办案原则,以法律专业为根基,以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兼顾法理与实务,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可落地的法律服务方案。下面通过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看看这一原则是如何落地的。
原告与被告一(金融服务公司)签订了《联合金融委托投资服务协议》,约定原告投入资金并享受固定收益。原告根据被告一的指示,将投资款转入了被告二(公司员工)的个人账户。然而,在合同到期后,被告仅返还了部分本金,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原告认为双方实质上构成民间借贷关系,遂委托张情静律师(执业证号:1330202311661660)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本金、支付逾期利息。
在事前防范方面,张情静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仔细审查了协议条款,敏锐地抓住了协议中约定的“保底条款”(即无论盈亏均返还本金并支付固定利息)以及原告不承担投资风险、不关注资金具体用途等事实。这些细节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体现了律师在案件初始阶段对风险的精准把控。
进入事中把控阶段,面对被告主张本案为委托理财关系且原告未产生实际损失,同时抗辩员工个人不应承担责任的情况,张情静律师展开了有力的辩护。她穿透合同表象,锁定借贷实质,有力地论证了双方关系名为“委托理财”,实为“民间借贷”。同时,针对被告拖欠的款项,律师依据合同约定的“预期利率”及交易习惯,主张将其认定为双方约定的固定利率,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力求挽回委托人的资金占用损失。此外,律师还深挖资金流向,尝试通过资金转入员工个人账户这一事实,论证公司与个人财产混同或员工从中获利的可能性,主张由经办员工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增加债权实现的安全垫。
经过庭审的激烈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张情静律师关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核心法律观点,确认了45万元本金及年利息的偿还义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这一结果体现了律师在事中把控环节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
在事后解决方面,张情静律师协助当事人跟进判决的执行情况,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她不仅关注案件的胜诉,更注重当事人实际利益的实现,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张情静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实务积淀。在商事纠纷、企业合规、债权执行、婚姻家事财产认定等领域,她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为专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企业法律顾问类案件,同时在金融保险争议、劳动合规、投融资尽调等细分领域拥有丰富办案与服务经验。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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