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向离婚时,往往会围绕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激烈争议,许多当事人在面对这些复杂问题时,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本案中的被告ZX就处于这样的弱势状态。原告W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出了颇为苛刻的诉求,要求被告自2026年1月起按2700元/月标准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总计518400元,还要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储蓄27000元。这让被告ZX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权益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在这关键时刻,ZX找到了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的侍晓睿律师(执业证号:15303202011206976)。侍晓睿律师擅长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接手案件后,开始了耐心细致的工作。首先,她认真梳理案件细节,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关键证据。在梳理过程中,她发现原告主张的高额抚养费和共同财产分割缺乏充分证据支撑。同时,她还澄清了原告关于被告婚姻不忠的不实指控,还原了离婚的真实原因。
在与被告沟通的过程中,侍晓睿律师稳定了被告的情绪,让被告能够积极配合后续的维权工作。在庭审中,她严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就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提出了合法有据的代理意见。针对原告主张的2700元/月高额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方式及共同财产分割请求,她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逐一反驳。她指出,原告无稳定收入与居所,且有赌博恶习,不适宜抚养子女;被告无额外存款,不存在可分割的夫妻共同储蓄;原告主张一次性支付高额抚养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即便法院判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应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同时保障被告探视权。
经过侍晓睿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部分代理意见。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感情破裂,均同意离婚;婚生子长期随原告生活,法院判令由原告抚养;结合被告收入、家庭负担(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及当地生活水平,抚养费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原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分割无充分证据佐证,未予支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最终判决准予W某与ZX离婚;婚生子小Z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26年4月起每月26日前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侍晓睿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不仅为被告削减了不合理的高额抚养费,还驳回了财产分割诉求,大幅减轻了被告的经济负担。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只是侍晓睿律师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缩影。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超百余件,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六大核心领域,累计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数百件。她以专业、细致、靠谱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客户的高度满意度,成为了当事人身边可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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