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与被告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拖欠该科技公司合同款项17.6万元。科技公司多次催讨无果,便委托徐正杨律师提起诉讼。徐正杨律师毕业于山西工商学院本科,后又在杜伊斯堡埃森大学取得硕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3201202210493606,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公司民商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徐正杨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审查了双方的买卖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证据,确认债权清晰、争议不大。考虑到诉讼周期较长、成本较高,他建议科技公司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并详细告知司法确认程序的法律效力,即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徐正杨律师与被告方就还款金额、分期期限、违约条款进行了多轮沟通。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但表示资金紧张,请求分期支付。徐正杨律师秉持“以法为据,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在确保科技公司核心债权不受损的前提下,为其争取了明确的六期还款计划,即前五期每期23万元,最后一期52,500元。同时,他还在调解协议中设置了“任一期逾期则全部未到期款项立即到期并加付违约金10,000元”的违约条款,有效防范了被告分期不履行的风险。
调解协议达成后,徐正杨律师及时代理科技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确认协议有效。该裁定书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若被告不履行,科技公司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促成调解,科技公司放弃了原主张中可能包含的利息、律师费等其他诉讼请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纠纷一次性解决。
最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及法院司法确认,被告确认支付科技公司合同款项17.6万元,分六期支付。如被告任意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则须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科技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科技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次纠纷无其他纠葛。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类似的商业纠纷时,首先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同时,可以考虑选择诉前调解这种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方式,在调解过程中,要合理设置违约条款,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不妨委托像徐正杨律师这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他们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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