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普法到专业民商律师
任梦律师是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也是衡水市律师协会京津冀协调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衡水市律师协会民商业务委员会委员。她始终重视理论学习,还将校园普法当作一项长期的“播种工程”。2024年,她参与“引航青春法护成长”普法宣传活动,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枣强大营镇中学,她组织学生开展“沉浸式剧本”活动,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让学生体验法律程序。此外,她还通过律所新媒体平台的“普法小课堂”系列短视频,解读法律热点问题。
在不断开展普法工作的同时,任梦律师也在民商事领域不断深耕。她接触到大量民商事案件,逐渐发现自己对合同纠纷等与公司企业相关案件有着浓厚的兴趣和独特的见解,于是开始聚焦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案件。
民商合同纠纷中的挑战与应对
某五金商贸公司与某机械厂存在长期口头供货合作关系,商贸公司依约向机械厂供应五金产品。双方经正式对账确认欠款金额后,机械厂却以法定代表人不知情、货物价格过高等理由拒绝支付拖欠货款。在民商事合同纠纷中,口头合同的认定和货款的追讨往往存在诸多困难。
一审法院在审理中未完整认定案件事实,未足额支持商贸公司的诉讼请求,导致其合法债权未能得到充分保护。商贸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并委托任梦律师承办二审程序。
二审逆转:精准出击维护权益
任梦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在民商事领域的丰富经验,迅速投入工作。她深知在民商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于是,她在一审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关键证据,包括对账函、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入库单、机械厂财务人员出具的书面证明、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凭证等,完整还原全部交易过程与真实欠款总额。
在庭审中,任梦律师有力驳斥机械厂的无理抗辩,明确指出双方口头合同合法有效,对账函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已入账抵扣,足以证明欠款事实,机械厂抗辩理由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她熟练运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依法确认口头合同、对账函、增值税发票的合法证明效力,稳固案件法律基础。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任梦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直接改判支持商贸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令机械厂向商贸公司支付全部数十万拖欠货款,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均由机械厂一方承担。
深耕民商领域,持续守护权益
通过这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二审案件,任梦律师再次展现了她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此后,她将继续深耕民商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案件,不断总结经验,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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