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文件成关键
在云南省某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关键细节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文件。买家以“房屋所在土地被多家法院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诉请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等。而这份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文件证明,案涉小区属当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可仅登记房屋权利、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
发现文件扭转局势
李兴隆律师在接手房屋出售方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为了核实土地查封是否真的影响过户,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相关官方文件。经过对文件内容的深入分析,发现土地查封不构成过户障碍这一关键信息,从而找到了推翻买家核心主张的有力证据。李兴隆律师深耕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边境法律服务领域,现担任河口县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熟悉当地各类案件情况,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时具有丰富经验。
围绕文件充分准备
李兴隆律师围绕这份不动产登记文件展开了一系列准备工作。首先,梳理合同履行事实,紧扣民法典解除权规则,指出买家早已知晓土地查封情况,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已消灭。其次,收集房屋交付、买家入住、业委会任职、持有产权证等证据,完整证明出售方履约、买家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事实。最后,针对买家的各项诉求,制定详细的抗辩策略,确保在庭审中能够全面应对。
庭审抗辩直击要害
庭审中,李兴隆律师将不动产登记文件作为关键证据提交,并围绕合同履行、违约认定、费用承担三大焦点层层抗辩。对于买家提出的土地查封无法过户的主张,直接出示文件予以反驳。同时,强调买家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出售方无违约行为。面对律师的有力抗辩,买家一方难以自圆其说。
文件助力全案胜诉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李兴隆律师的抗辩意见。法院查明案涉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出售方已完成房屋交付,买家已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合同目的可实现,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判决驳回买家解除合同、退款、承担违约金及中介费等全部诉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买家承担。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文件成为扭转案件走向的关键,帮助出售方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实现了全案胜诉。李兴隆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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