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罪案的迷雾
2019年3月,安徽省某县的一起案件如同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层层涟漪。被告人孙XX接手了孙某1经营的棋牌室,在棋牌室里提供麻将、扑克等赌具,采用“拱猪”等方式邀人赌博,抽头渔利9万余元。随后,孙XX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4月18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7日被执行逮捕,9月16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他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且系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时间,孙XX仿佛置身于黑暗的深渊,前途未卜。
辩护人的破局之战
就在孙XX感到绝望之时,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徐权峰律师接受委托,挺身而出。徐权峰深知这是一场硬仗,他多次与孙XX谈话,反复查阅卷宗,充分与公检法机关沟通,全方位挖掘有利因素。
在恶势力犯罪的认定上,徐权峰认为孙XX的行为不符合恶势力犯罪的特征表现。恶势力犯罪具有人数和手段两个关键特征,人数上一般要求3人以上,且是具有纠集性的共同犯罪;手段上表现为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而在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孙XX属于以孙XX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较为固定的成员存在不实。同时,孙XX与孙XX二人无共同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对于指控孙XX开设赌场抽头渔利9万元证据不足的问题,徐权峰也进行了深入分析。实体型开设赌场并未有明确的情节严重标准,不能简单套用网络型开设赌场的规定。而且,本案中大部分证人的证言存在问题,关于抽头钱的金额不一致,除春节期间少量“拱猪”行为外,其他多为娱乐行为。即便认定开设赌场,也应以“拱猪”收取的台费作为抽头渔利金额,而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更多案例见证实力
徐权峰的法律智慧不仅体现在孙XX的案件中。在宣某某与他人斗殴被刑拘案中,他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反复阅卷,查阅大量相似案例,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落实精细化辩护理念,使主要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案件发回重审。重一审中,他指出本案系对方主动挑衅,被告人主观恶性小,参与程度无法认定,原审判决量刑不平衡等问题,最终宣某某获得轻判。
在项X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案中,二审阶段徐权峰接受指派担任辩护人。他多次会见、反复阅卷,与承办法官及被害人家属积极沟通,取得被害人父母的谅解。他认为一审法院量刑畸重,被害人在起因上存在过错,项X归案后如实供述且家属积极赔偿,最终法院改判项X无期徒刑。
在杨某某购买酒类包装盒和酒瓶被刑拘案中,徐权峰接受指派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杨某,认为杨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积极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最终杨某被取保候审。
荣誉背后的法律担当
徐权峰的努力和专业得到了广泛认可。他是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企业合规部主任,还是安徽省直刑事法援死刑辩护团成员、合肥市律协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副主任等。他多次被表彰,荣获合肥市第五届十佳律师、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等称号。他办理的多起案件荣获“省直优秀法律援助案件”精品奖、示范奖等。
在法律的战场上,徐权峰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坚定信念,为当事人拨开迷雾,寻找光明。他的每一次辩护,都是对法律正义的执着追求,他的荣誉,是他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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