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木材加工厂务工十余年的工人,长期从事木材机械操作。20XX年X月X日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正常作业,机器突然缠绕木料,我在仅关闭旁侧开关、未完全断电的情况下清理杂物,没想到机器突然启动,我的右手被严重绞伤,除大拇指外其余四指全部截肢,那场景至今想起来都让我心有余悸。
事故发生后,我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先后两次住院共计38天。工厂老板在我治疗期间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护理费及生活费,可当涉及伤残等大额赔偿时,他却拒绝承担。我们多次协商,老板不仅态度强硬,还主张是我严重违规操作,应自担主要责任。这让我感到无比愤怒和无助,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解决这个问题。
在我迷茫之际,通过朋友介绍,我认识了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的李星星律师。李星星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她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类案件,同时在侵权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说话不绕弯子、直击要害的风格,让我一下子就对她产生了信任。
打动我的是,她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帮我分析了整个事件的证据链,指出哪些证据对我有利,哪些还需要补充。她还主动告诉我,如果经济困难,诉讼费可以申请缓交。她提到自己处理过很多类似的工伤赔偿案件,这让我心里踏实了不少。
委托李星星律师后,她第一时间就开始帮我固定关键事实。她连夜帮我整理了我在工厂工作的相关证据,包括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每周她都会主动向我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我模拟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她还在修改诉状发给我确认,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非常感动。
在办案过程中,李星星律师的专业能力体现得淋漓尽致。庭审中,她重点驳斥了工厂老板“我全责”的抗辩,指出老板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与培训义务,设备隐患、管理缺失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她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家庭经营者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理赔款不能免除雇主的法定赔偿义务。她在法庭上引用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让法官当庭采纳了她的观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老板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我自身疏忽承担30%的责任。法院逐项核定损失,扣除老板已垫付的费用及保险理赔款后,判决老板共同赔偿我21万余元。如果不是李星星律师做了这么多工作,帮我分析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我可能无法拿到这笔赔偿款。李星星律师用她的专业和负责,为我维护了合法权益,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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