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告A把事故相关材料摆在魏建明律师面前时,情况看起来十分棘手。原告A在路边正常行走,却被被告A醉酒驾驶的小型轿车撞成了十级伤残。本以为能顺利获得赔偿,可被告B保险公司以被告A醉酒驾驶为由主张免责,被告A还对伤残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这让原告A的索赔之路充满了不确定性,仿佛陷入了一个难以挣脱的困境。
魏建明律师来自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服务地区涵盖江西-抚州、抚州东乡区,律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德政街437号二楼。他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各类民商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魏建明律师冷静地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了几个棘手的问题。其一,被告B保险公司以醉酒驾驶为由主张免责,这是一个常见且看似合理的抗辩理由,给保险赔偿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其二,被告A对伤残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如果重新鉴定结果改变,那么原告A主张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核心损失将受到严重影响。其三,在损失项目的核算和举证方面,部分项目如误工期、护理期的证据存在不足,可能导致这些诉求无法得到全部支持。
面对这些难题,魏建明律师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制定了一系列破局策略。正是因为他拥有丰富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经验和对保险法律的深入研究,才能想到从精准界定保险赔偿责任入手。针对被告B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免责抗辩,他援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强险条例相关规定,明确指出“醉酒驾驶不免除交强险垫付及赔偿责任”的法律原则,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无理抗辩,为原告A在交强险限额内获得足额赔偿奠定了基础。
在应对伤残鉴定争议方面,魏建明律师积极配合法院启动重新鉴定程序。他提前仔细核查原鉴定机构的资质及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在重新鉴定过程中,提供了完整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证据。正是凭借他对细节的把控和专业的处理方式,确保了重新鉴定结论与原结论一致,为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核心损失的主张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同时,魏建明律师全面梳理原告A的各项损失,针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进行核算。他补充提交了门诊票据、病历资料、误工证明、被扶养人身份信息等证据,虽然部分诉求如误工期、护理期因证据不足未完全支持,但通过精准举证,确保了核心损失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额获赔,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A醉酒驾驶构成侵权,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B保险公司虽主张商业险免责,但交强险仍需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重新鉴定后维持十级伤残结论,依法核定各项损失。被告A已垫付的费用依法抵扣后,被告B保险公司需赔偿原告A108115.3元,被告A需赔偿鉴定费1900元,案件受理费1760.66元由原告A负担255.1元,被告A负担1505.56元。拿到赔偿结果后,原告A对魏建明律师的专业服务表示高度认可,认为他用专业与责任守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魏建明律师也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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