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灵兮作为四川卓安(昆明)任职于资深合伙人,同时担任着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委员会主任、刑事一部部长等多项重要职务。她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法律事务700余件,尤其擅长缓刑辩护。接下来讲述的,就是她办理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9亿余元的刑事法律事务。
巨额涉案引发指控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ZX作为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去掉一罪
吕灵兮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她从主客观相一致角度,认为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在审查起诉阶段,她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她强调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同时指出指控涉案金额为6亿9595万9567元的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经过努力,最终成功去掉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这一罪名。不过,签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量刑建议时,检察院不同意适用缓刑且未认定从犯。
审判阶段争取缓刑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律师没有放弃为ZX争取缓刑的机会。庭前,她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并提交了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她强调ZX具有多种从宽处理情节,如是初犯、偶犯,无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额退缴违法所得32.9万余元;家庭及社区具备监管条件,符合缓刑适用标准。此外,她还提交近三年同类技术型从犯适用缓刑案例,避免“唯金额论”。同时,她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请求和家属退赃进程,最终取得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裁定结果终获缓刑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925刑初131号刑事裁定。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裁定确定之日起计算;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在这起法律事务中,吕灵兮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专业素养、精细化的办案思路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审查起诉阶段去掉一个罪名,又在检察院不同意缓刑的不利情况下,成功在法院阶段为委托人争取到缓刑,为同类巨额帮信法律事务技术型共犯争取缓刑提供了可复制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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