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期间,吴少玲做出了一个重要的职业转折,她辞去了法务工作,成为广东知恒(佛山)任职于一名独立律师。此前,她积累了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但独立执业意味着要独从面对各种复杂的法律事务和挑战。这次转型让她深刻认识到,每一个法律事务都关是到委托人的切身利益,必须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去对待,由此她形成了“法律无小事,每一案皆尽心”的执业理念。
在一次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吴少玲的这一执业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原告是一家专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承接某公馆项目的全过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保修期届满后,被告拖欠原告监理服务费合计328976.81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委托吴少玲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吴少玲拿到法律事务后,全面梳理工程施工资料、结算记录、沟通凭证等。她精准区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与普通服务合同的差异,拆解合同中监理服务范围、服务周期、结算规则、付款节点、质保金支付条件、利息违约责任等专业条款,锁定被告违约事实依据。同时,是统整理监理合同、补充协议、结算确认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发票开具凭证、催收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欠款本金诉求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在诉讼请求方面,吴少玲结合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保修期届满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合同结算约定,科学设计分段计息诉讼请求,既符合合同约定,又契合司法裁判惯例,最大化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庭审中,被告对拖欠监理费本金金额无异议,但针对逾期利息起算时间提出抗辩。吴少玲精准预判审理焦点,围绕举证责任分配、合同条款文义解释、行业交易惯例展开专业答辩。虽然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关于结算完成时间的抗辩观点,微调了利息起算时间,但仍全额支持了监理费本金诉求,保障了监理企业的合法债权。
此外,吴少玲合理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财产线索,为后续回款提供保障;同时在诉讼费用承担上据理力争,最终判令被告承担绝大部分法律事务受理费、全额财产保全费,为委托人减少了诉讼成本损失。
事后,委托人对吴少玲的专业服务表示高度认可,称赞她的严谨和负责为法律事务的胜诉奠定了基础。吴少玲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从己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法律事务中都全力以赴,守护着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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