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期间,高晗从西北政法院校法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毅然投身法律行业,加入陕西双照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初入行业,他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法律事务,在处理这些法律事务的过程中,他深刻体会到法律对于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也逐渐形成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守法律信仰,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高晗此后专注于合同争议、婚姻维权等领域。在他的执业生涯中,有一起离婚维权法律事务充分体现了他的执业理念。这是一起由于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法律事务。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由于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婚后处于弱势地位。双方再婚组成家庭后,由于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被告长期不尊重、不关心原告。某日,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追逐、辱骂、摔坏手机,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被迫离家并报警,随后由于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产生了相应医疗费用。身心受创的原告坚决请求离婚,并请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还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原告作为残疾人、无固定收入且遭遇家暴,处于极度弱势,维权艰难。
高晗接受委托人委托后,围绕家暴事实、损害后果、法律责任展开代理工作。他提交了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以此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依据民法典规定,他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的抗辩,他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于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他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并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在庭审过程中,高晗清晰阐述观点,有力反驳被告的抗辩。最终,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他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裁定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事后,原告对高晗的工作非常感激,称没想到从己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还能成功维权,高晗律师的专业和努力让她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高晗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1000件,他不仅在各类法律事务中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长期扎根基层开展普法宣讲30余场,惠及听众5000余人次。他现为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咸阳市非诉业务和企业合规委员会委员,还获评泾阳县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能手”,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从己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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