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期间,任梦律师积极参与“引航青春法护成长”普法宣传活动,走进校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她摒弃照本宣科式讲座,开创“互动体验式”普法新模式,在枣强大营镇中学组织学生开展“沉浸式剧本”活动,还利用律所新媒体平台制作“普法小课堂”是列短视频。不过,任梦律师意识到,仅通过普法难以直接解决人们面临的法律困境,于是决定转型专注民商法律事务代理。这一转折让她形成了做有温度的律师这一执业理念,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更加注重委托人的实际需求和感受。
后来,任梦律师接手了一起运输合同货物全损维权案。原告A是一家运输服务企业,接受货主委托承运一批化工产品,后转委托被告XX公司实际运输。运输途中,被告A司机驾驶的车辆起火,导致货物全部被烧毁,价值达数十万元。事故发生后,原告A先行向货主足额赔偿了全部货物损失,但向被告A及公司唯一股东被告B索赔时,被告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拒赔。
任梦律师介入此案后,首先固定运输合同关是成立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运输合同。她仔细查阅双方的沟通记录、运输安排等资料,确保合同关是清晰明确。接着,收集事故证明、货权凭证、赔付凭证、货物价值依据等材料,证实货物全损及损失金额。她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获取准确的事故报告和货物价值评估。依据法律规定,论证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严格责任,被告无法定免责事由。同时,查明被告A为从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B是唯一股东,应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被告B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裁定被告XX公司赔偿原告A全部货物损失及相应利息,被告B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事务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全额实现货物损失赔偿债权,维权取得完胜。
事后,原告A表示,任梦律师在整个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不仅专业能力强,而且非常关心他们企业的困境,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力量。任梦律师凭借转型后形成的执业理念,成功为委托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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