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脸焦虑地找到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时,赵律师就意识到这案子不简单。当事人是某民营企业高管,在帕劳共和国任职期间代表公司签了船舶购买协议,之后因合同履行和对方起了争议。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对方公司股东在国内报案,某市公安局早在20XX年就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可这一立就是近六年,期间办案机关既没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没传唤或讯问。直到20XX年,当事人通过报案人才知道自己被刑事立案了,这突如其来的刑事风险让他慌了神,赶忙委托赵磊律师维权。
赵磊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101200910278963,在沈阳市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所在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在他的带领下已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其中在多类重大、复杂、知名案件中取得突破性成功。面对这个案子,赵律师深知责任重大。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合同纠纷引发的刑事控告。但赵磊律师带领团队连夜梳理后,发现了三个致命点。第一,主体不适格。合同相对方是公司,而不是个人。当事人作为公司总经理,他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合同的签订、履行、付款以及后续沟通都是公司行为。报案人所控告的诈骗行为,实际上是两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第二,当事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涉案船舶因为发动机故障、被第三方撞损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发动机还被卖方自行拆除收回。当事人离职后还协助卖方寻找买家、沟通和解,甚至个人垫付款项弥补对方损失。这些行为足以证明他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也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第三,程序严重违法。本案是涉外合同,依法应该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可立案单位只是派出所,违反了级别管辖规定。而且案件立案近六年,没有任何实质侦查进展,符合法定撤销案件条件。
正是因为赵磊律师拥有多年的刑事辩护行业经验,以及行仁律师事务所强大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胜诉案例库,才能敏锐地洞察到这些关键问题。赵磊律师决定从这些问题入手,制定破局策略。他迅速梳理案件事实,调取相关证据,依法向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他详细阐明本案系民事纠纷,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并指出公安机关程序违法、立案不当等问题。
在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及赵磊律师的持续跟进下,公安机关经重新审查,最终认定本案没有犯罪事实。20XX年,某市公安局正式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决定撤销该起诈骗案。长达六年的刑事立案阴霾,终于得以驱散。当事人得知这个结果后,对赵磊律师和行仁律师事务所充满了感激。他说,要不是赵律师,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是赵律师和行仁律所还了他一个清白。
赵磊律师作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还获得过2020法治新时X十佳刑辩律师等诸多荣誉。他用自己的专业和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这起棘手的案件。如果你在沈阳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不妨到浑南区营盘北街7-2号招商局大厦A座2006室找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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