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X满脸焦虑地找到马云航律师时,马云航心里清楚,这是一场硬仗。张X因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导致行人李X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他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在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马云航律师,深知这起案件对于张X来说意味着什么,一旦被起诉定罪,张X的人生将会发生巨大的改变。
这起案件存在几个明显的难点。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张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按照常规情况,被起诉判刑的可能性极大。其次,在证据方面,事故责任认定清晰,现场证据确凿,这对张X极为不利。最后,社会影响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比较严重的社会事件,检察机关在处理时通常会比较谨慎,要争取不起诉并非易事。
马云航律师凭借其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迅速找到了破局点。正是因为他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精准拆解案件核心争议点,所以想到了紧扣交通肇事罪的过失属性这一关键策略。他结合当事人自首、和解、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向检察机关充分论证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核心观点。同时,马云航律师所在的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有着京华照物,衡平天理的执业理念与标准化法律服务模式,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也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实际操作中,马云航律师协助张X与被害人家属进行了高效沟通。他深知,促成和解是案件从宽处理的关键条件。在他的努力下,双方顺利达成了民事赔偿和解,张X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书。这不仅抚慰了被害人家属的情绪,也为案件的转机创造了条件。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系过失犯罪,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张X得知这个结果后,对马云航律师充满了感激,他的无犯罪记录得以保留,生活和工作也不会因为这次事故受到太大的负面影响。马云航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成功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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