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高发态势,给社会和公民带来极大危害。在甘肃省陇西县就发生了一起令人关注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为当地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周X、吴X、郑X、冯X、魏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推上了法庭。周X曾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前科,系累犯,他委托了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担任辩护人。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朱红亮律师已有近八年的执业经验,累计处理案件400余件,擅长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
原来,周X招募冯X、魏X等人,以激活电子医保卡为名,非法获取村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给郑X,郑X又转售给吴X,吴X将信息用于非法网站资金结算,五被告人均从中非法获利,还造成多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公安机关经侦查,抓获涉案被告人,查获作案工具电子设备,提取到涉案公民个人信息五百余条及资金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五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以其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及赔礼道歉的责任。
在案件审理中,朱红亮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涉案信息数量、信息类型、涉案工具提供主体等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了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同时,结合周X具有的法定量刑情节,提出了合理的量刑辩护建议。在庭审过程中,朱红亮律师仔细查阅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与公诉机关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她从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出发,为周X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五名被告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周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吴X、郑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且处罚金,冯X、魏X被判处有期徒刑数月并处罚金;依法没收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追缴未退缴的违法所得;判令五名被告人共同支付损害赔偿金七万九千一百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人共同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结合主从犯、累犯、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不同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其行为侵害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在这里需要普法的是,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朱红亮律师表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准确认定事实和证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朱红亮律师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业务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框架内为周X争取到了合理的量刑结果,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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