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律师的目标就是在法庭上赢得官司,让对方输得一败涂地。然而,吉林岑峰律师事务所的裴晓君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理念。
裴晓君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拥有近40年的法律服务从业经历,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具备律师执业证及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双重专业资质,还曾在法院民事、刑事多庭室任职,是新中国首批行政法官。
在一个招摇撞骗罪的案件中,被告人程X伙同他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景区免费接待,涉案金额近万元,同案其他被告人存在前科、累犯情节,整体案件量刑压力较大。裴晓君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精准识别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关键从轻情节,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最终,法院采纳了裴晓君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程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虽然这是一场胜诉,但整个过程中双方都十分疲惫,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诈骗罪存疑不起诉案中,被不起诉人甘X涉嫌参与虚假贷款APP诈骗犯罪,公安机关指控其涉案获利13万余元并移送审查起诉。裴晓君律师围绕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重点攻坚“主观明知”及“参与程度”等关键争议点,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指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观明知及参与犯罪的事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决定对甘X不起诉。这个案件以调解结案(此处虽为不起诉决定,但从化解纠纷角度可视作一种调解式结果),各方都比较满意,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清白,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裴晓君律师认为,“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更重要的是为当事人谋求最优的结果,无论是通过减轻刑罚、争取不起诉,还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最合理的对待,这才是真正的“赢”。他凭借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践行着自己对“赢”的独特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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