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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直指因果关系的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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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28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天昌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1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510120319
擅长领域:税务类纠纷
咨询电话:15808804380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从2015年执业至今,共计办理刑事案件59件(其中,4件尚未办结)。其中包含北京消防总队纪委书记梁某(厅级)受贿案、曲靖副市长刘某(厅级)受贿案、红河某投资公司董事长(处级)、某市环保局局长(副处级)、某市税务局副局长(科级)、云南建投某公司董事长(副处级)等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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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天昌律师为盈科(昆明)律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具备税务师资格。他执业11年承办超57件刑事案件,擅刑事辩护,在多案中发挥专业价值,如在法援案件里通过法律文书准确分析让刑期降低。
一份直指因果关系的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份法律文书都可能成为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力量。张天昌律师,一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11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士,就凭借着一份逻辑严密的辩护词,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本案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Y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审查起诉阶段已在其他援助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期徒刑8年。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指定张天昌律师担任Y某某的辩护人。张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会见当事人、现场走访及全面阅卷,开启了这份辩护词的创作之旅。

张律师在辩护词中,首先将案发当晚的殴打事实明确划分为两段。第一段在“一心堂”旁露天烧x摊,Y某某等人与被害人冲突,Y某某仅踢了被害人脚部一脚,被害人受伤表现轻微,民警到场查看未发现严重异常。第二段在“宜良烧x店”门口,同案犯LH某猛踢被害人致其后仰倒地,最终因颅脑损伤死亡。与通常的文书格式不同,张律师精准地对争议焦点进行了独特归纳,通过这种细致的分段阐述,清晰地展现出两段事件的不同情况。

在论证因果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时,张律师结合证人证言病历诊断及现场情况,在辩护词中详细阐明鉴定意见显示颅脑损伤具有减速性特征,符合头部与地面等钝物碰撞形成,而第二次殴打中被害人后仰倒地才是导致重伤死亡的直接原因。这成功质疑了第一段殴打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打破了常规文书可能泛泛而谈的模式。而且,即便当事人已签具结书,张律师依然在辩护词中坚持独立辩护权,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提出Y某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观点。

从张天昌律师的执业经历来看,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已逾57件,深耕于职务犯罪、税务犯罪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以往的案件处理中,他也凭借着对法律文书的精准把握,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良好的结果。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无罪意见,但判决Y某某有期徒刑6年,较原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的8年减轻了2年。张天昌律师这份逻辑严密、论证精准的辩护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的判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减刑利益,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文书写作和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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