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如梦律师自2019年执业于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多件,在民事和刑事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具有法院工作经历,深谙审判思维,庭审实战经验丰富。在张X与李X离婚纠纷案中,贾如梦律师凭借对程序问题的敏锐把握,为当事人带来了有利的实体结果。
这起离婚纠纷,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张X每月支付抚养费2700元。张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贾如梦律师提起上诉。在程序方面,一审存在对张X经济状况审查不够全面的瑕疵。张X在二审中提交了离职证明,主张现无固定收入,原判抚养费过高。
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一审判决及上诉理由。她发现一审在确定抚养费时,未充分考虑张X离职后的实际经济状况,这属于程序上的不严谨。于是,贾如梦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张X的离职证明,书面申请对抚养费进行重新考量。同时,她还针对共同财产问题,指出女方在微信聊天中认可存在存款10万元及父母赠与孩子的4.6万元,且女方离职补偿金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并主张法院应明确探视权具体方式。在与办案机关的程序性沟通中,贾如梦律师详细阐述了张X的实际情况以及一审程序存在的问题,强调应根据张X当前的经济能力调整抚养费。
最终,程序问题被二审法院采纳。法院认定张X主动离职不能成为降低抚养费的充分理由,但因离职事实确已发生,酌情将抚养费从2700元/月调低至1500元/月。虽然对共同财产及探视权主张,因证据不足或未在一审提出,不予支持或告知另案处理,但贾如梦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减轻了长期的经济负担,通过程序上的主张对实体结果产生了积极影响。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贾如梦律师在程序问题处理上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执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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