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诉讼并非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调解与谈判往往能在对抗中找到共赢的解决方案。张卫平律师,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便是这方面的行家。他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拥有8年执业经验,承办过上千件疑难复杂案例。
以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为例,2025年6月10日,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在这个原本对抗激烈、诉讼风险高的案件中,张卫平律师及时介入。他深知在故意伤害类轻微案件的侦查阶段,时间窗口极为关键。他全面了解案情后,判断郭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符合犯罪特征。于是,他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书,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进行论证。
张卫平律师通过分析双方的实际需求,认为对于郭某某来说,避免被移送审查起诉、不留下犯罪记录是他的核心需求;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处理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基于此,他设计出一种附条件的和解思路,即向公安机关充分说明郭某某行为的轻微性和不构成犯罪的依据。
如果走诉讼路径,郭某某可能会面临漫长的司法程序,即使最终被认定情节轻微,也可能会留下犯罪记录,这对他的未来会产生不利影响。而通过张卫平律师的努力,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认为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郭某某被立即释放,避免了留下犯罪记录。
再看彭某某诈骗案,彭某某谎称能帮他人办理学位,收取费用后拒不退还。案发后,张卫平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彭某某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且已全部退赃并得到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他分析了彭某某及其家属希望获得从轻处罚的需求,以及被害人希望挽回经济损失的需求,推动彭某某家属在侦查阶段即主动联系全部被害人,全额退还所骗款项。虽然“减轻处罚”意见未被采纳,但为彭某某争取到了法定刑内的较轻刑罚。
张卫平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并非一味追求胜诉,而是通过深入分析各方的商业利益或实际需求,设计出合理的和解方案。调解虽有其优势,如避免当事人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减少对抗、修复社会关系等,但也存在一定弊端,比如可能无法完全满足一方的全部诉求。然而,张卫平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非诉化解纠纷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当事人带来了更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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