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江颖静律师以其专业与智慧,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与希望。她是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兼任余杭区商事调解员、惠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连续多年担任杭州市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执业年限已达9年,承办案件数量超过500件。
在施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施某作为施XX与林X的婚生子,因母亲林X自2010年12月起至2023年3月未支付任何生活费,累计拖欠118400元,且随着施某年龄增长,原定800元的生活费已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施某遂起诉要求林X支付拖欠生活费、增加抚养费等。江颖静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抚养费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直接抚养方,其他赠与行为不能当然抵扣。同时,提交了杭州市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施某年龄增长带来的实际开支增加等证据。最终,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支付2010年12月至2023年8月的生活费104000元(分两期支付);自2023年9月起至施某满18周岁,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这一结果既实现了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最大化保护,也避免了长期诉讼对亲子关系的进一步撕裂。
岳X与杭州余杭xxx美容生活馆的劳动争议案中,岳X入职该生活馆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生活馆未为其缴纳社保,还多次对岳X进行罚款及克扣工资,离职后也未支付2022年7月1日至17日的工资。岳X委托江颖静律师申请仲裁,江颖静律师整理了打卡照片、工资流水等证据提交给仲裁委员会。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中,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支付岳X6000元,岳X放弃其他请求。
在曹XX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中,曹XX担任公司销售期间,收受被告人唐X公司销售回款的1%的提成,共计51万元左右。江颖静律师受XX市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曹XX辩护。她指出曹XX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一贯表现良好,自侦查阶段起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曹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江颖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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