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是一家家具配件公司,被告包括一家家具公司和一名自然人,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拖欠原告货款以及具体的欠款金额。原告虽与被告存在买卖交易,但最初掌握的证据仅能证明双方有业务往来,对于被告拖欠货款的具体数额,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
卢融融律师介入此案后,并没有急于直接进入诉讼对抗环节。而是在法院立案后,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一方面与原告深入沟通,梳理交易细节,进一步明确诉求;另一方面与被告进行耐心协商,阐明法律责任和利害关系。期间,卢律师并没有提交新的证据,而是通过对已有证据的合理分析和沟通协商,促使双方理性看待纠纷。
在庭审中,被告可能会对欠款金额提出异议,但卢融融律师通过清晰的逻辑和合理的分析,向法庭阐述了原告主张的合理性。对于被告的质证理由,卢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了有力的回应,强调了双方交易的真实性和被告应承担的付款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分期支付原告货款103399元;若逾期付款,原告可按货款加违约金、保全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放弃其他诉求,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保全费由原告负担,法院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双方按约履行。
卢融融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用了先沟通协商、再合理分析的方法论。不局限于证据的表面,而是通过与各方的充分沟通,挖掘证据背后的事实,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效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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