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点在于合同主体权限审查
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合同主体的权限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若对合同主体的权限审查不严谨,可能会使当事人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导致承担不应有的责任。
暴露风险的案件
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王婷律师担任被告新XX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被告A”)的一审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某建材公司向某建设工程分包方供应混凝土,因分包方拖欠货款,原告以被告A项目部出具承诺函为由,将被告A与分包方一并起诉,要求共同支付货款237万余元、违约金23万余元及律师费7万元,主张被告A构成债务加入,应承担全额连带付款责任。
原做法与法院认定的差距
王婷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相应的抗辩。提出项目部系内部职能部门,无权对外作出债务加入或担保;承诺函仅为监管督促意思表示,不具有代为付款的债务加入效力;被告A对外担保/债务加入需经股东会决议,原告未尽合理审查义务;被告A已与分包方结算工程款,不应重复承担付款责任。然而,在最初的准备过程中,律师对项目部权限的审查不够深入和全面。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案涉债务加入行为无效,并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最终判决货款及逾期利息由分包方独立承担;被告A仅对分包方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及高额违约金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及分包方分担,被告A实现大幅减责。虽然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但也暴露出对合同主体权限审查不足的问题。
调整后的新做法
王婷律师调整了后续同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在接手案件后,会第一时间详细审查合同主体的相关资料。对于涉及项目部等内部职能部门的合同,会深入研究公司的章程、内部规定以及相关授权文件,确定其是否具有对外作出相关意思表示的权限。同时,会调查对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如果发现合同主体权限存在问题,会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庭审中更有力地进行抗辩。此外,还会对合同签订的背景、过程进行详细了解,以判断合同主体的真实意图和行为的合法性。
调整后的效果
在后续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以某公司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为由,要求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王婷律师按照调整后的做法,对分公司的权限进行了细致审查。发现分公司签订该合同并未得到总公司的明确授权,且原告在签订合同时也未对分公司的权限进行合理审查。在庭审中,王婷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论证,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该合同对总公司不具有约束力,总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与之前的案件相比,通过加强合同主体权限审查,避免了当事人可能承担的不必要责任,实现了更好的诉讼效果。王婷律师毕业于新疆财经大学法学本科,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累计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逾50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她是中共党员,还有专业团队协作,能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并且她有六年风险控制相关行业从业经验,三年劳动人事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这些都为她处理案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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