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初次到再次,李敏律师与企业客户五年后再合作

初次到再次,李敏律师与企业客户五年后再合作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07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2年 职务:主任
律所: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220141199392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879988438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更多>
导读:2018年,某企业陷入保险纠纷,李敏律师精准定性“比例赔付”条款为免责条款,有力举证保险公司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助企业获全额保险赔偿近某万元。五年后,该企业又遇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李敏律师综合运用证据链,论证借款真实、协议履行完毕,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保险纠纷胜诉

2018年,某企业遇到了保险纠纷难题。该企业员工在旅游中意外摔伤致九级伤残,企业通过旅游公司为员工投保了意外险。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比例赔付”条款为由,试图减少赔偿金额。企业委托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的李敏律师处理此案。

李敏律师是法学硕士,担任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身兼江西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督员等多个职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这个案件中,李敏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他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保险公司主张的伤残比例赔付条款成功定性为“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触发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他还详细剖析了保险公司网络投保流程的缺陷,指出缺少对免责条款的询问及确认页面、保险单未附加条款具体内容、保险单抬头文字提示与演示版本不一致等问题,且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义务。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李敏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若干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李敏律师在二审中针对保险公司补充提交的电子保单,从投保人主体资格、保单内容缺失等角度有力驳斥,使其证明目的落空,二审维持原判,企业获得意外残疾给付保险金上限及医疗费用补偿,合计近某万元。

五年间隔:信任持续积累

在第一次委托结案后的五年里,李敏律师并没有与企业断了联系。他会定期回访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是否有新的法律需求。企业也对李敏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在一些日常的法律咨询中,也会第一时间想到李敏律师。这五年间,企业虽然没有新的重大法律纠纷,但对李敏律师的信任却在不断积累。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获胜

2023年,该企业又陷入了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人主张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理由是协议项下的借款关系不真实。企业再次找到了李敏律师。

这次案件与第一次的保险纠纷截然不同。第一次是保险领域的纠纷,而这次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面对新的挑战,李敏律师依然保持专业和严谨。他紧扣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以此为基础构建答辩逻辑,避免陷入“借款是否发生”的无效争论。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一审追加被告、变更案号等程序瑕疵主张,李敏律师明确指出法院依职权追加利害关系人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瑕疵不影响实体审理且不构成法定发回重审情形。他结合借条借款合同、车辆质押交付事实、证人证言等多份证据,有力论证了借款真实存在、债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并指出上诉人在自身原因丧失质押物后反要求退款显失公平。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敏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企业免除了返还某万元转让款及利息的潜在巨大损失。

后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选像李敏律师这样,每次都能让人放心的。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