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律师(执业证号14205200010726976,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从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办理近千件案件,擅长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在实际办案中,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李XX是农民工,经朋友介绍到胡XX处工作,截止2021年尚有2万多劳务费未支付。李XX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1年9月到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周俊律师到援助中心后,发现李XX和胡XX没有明确的欠条或借条,微信和短信聊天记录对劳务费数额表达模糊,只有李XX自己书写的工地工作流水账。周俊律师认为虽起诉有风险,但因双方关系未僵,可通过联系收集证据。该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周俊律师承办此案。他通过李XX的微信记录寻找有用线索并截屏,打开短信记录查找证据,指引当事人到银行打印转账记录,还指引当事人给胡XX打电话录音,准备录音笔录和刻录光盘,编辑微信内容发送给胡XX并截屏固定证据,前往公安派出所查询被告人身份信息。立案后在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庭审中周俊律师依据电子证据为李XX据理力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胡XX支付李XX劳务费15000元,分三次支付,李XX放弃其他诉请。此案件体现了周俊律师在处理民事纠纷时,通过积极收集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能力。
在开设赌场罪案件中,被告人刘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其在2025年5月26日至6月2日期间,参与开设赌场3次,涉案赌资25万元,刘XX担任“钉子队长”,负责辅助工作,累计获利1000元。案发后刘XX初期未如实供述,后在审查起诉阶段逐步坦白。周俊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梳理刘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获利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周俊律师提出刘XX系从犯、构成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缴、符合缓刑条件等辩护意见。庭审中围绕这些要点展开有力辩护,强调刘XX主观恶性较小,已全部履行财产性义务,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刘XX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和赌资。这显示了周俊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争取从轻量刑的专业能力。
在非法狩猎罪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X与他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捕小鹿6只。周俊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案发细节与到案经过。针对起诉书认定的事实,重点梳理张X在共同狩猎行为中的参与程度、到案后的供述态度及前科情况,发现其系初犯、偶犯。庭审中,周俊律师提出张X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较小、已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积极配合法庭对证据的质证。最终法院依法从宽处理,判处张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1416元。
在偷越国(边)境及诈骗罪案件中,易某受诱骗偷渡至缅甸从事电信诈骗“引流”工作,后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周俊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经详细阅卷、会见被告人,提出易某偷越国(边)境主观恶性小、有自首情节,诈骗罪中系胁从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且考虑家庭实际情况等辩护意见。法院虽未认定易某为“胁从犯”,但认定其为“从犯”,确认其自首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最终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综上所述,周俊律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收集关键证据,在庭审中据理力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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