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当事人在珠海的一家公司上班。有段时间当事人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后发现病得还挺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可当当事人去报销医疗费用时,却被告知公司没给当事人缴纳社保,费用没法报销。当时当事人就懵了,这么一大笔医疗费,对当事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当事人心里又焦虑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当事人找公司理论,公司却拿出一份当事人之前签的《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说当事人自己同意不买社保的,他们没责任。当事人当时想,可能是自己签了这个声明书,公司真的不用负责了吧,也就没再坚持。可看着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账单,当事人实在是没办法了,又去和公司协商,公司只愿意给当事人40000元补偿费,还说这包括了所有费用。当事人觉得这远远不够,但又不知道该怎么争取更多。
在当事人走投无路的时候,朋友给当事人推荐了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当事人上网查了一下,郑捷峰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4404202210523770,服务地区就在广东珠海,律所地址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803。他本科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当事人看了他的介绍,觉得挺靠谱,就决定和他面谈。
面谈时,郑捷峰律师认真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经过后,坚定地说: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份声明书是无效的。你放心,当事人们一定能为你争取到应有的赔偿。”他的这句话让当事人心里一下子有了底,当事人觉得他特别靠谱,就决定委托他帮当事人处理这个案子。
郑捷峰律师接下案子后,马上开始行动。他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第一,把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资料全部整理好,作为当事人实际产生医疗费用的证据;第二,收集当事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当事人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第三,让当事人回忆和公司协商过程中的细节,看看有没有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
接着,郑捷峰律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起草了详细的文书,明确指出公司未依法为当事人缴纳社保,导致当事人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事实,以及公司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他还依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区分甲类、乙类、丙类药品及三级、二级医院的报销标准,计算出当事人的实际医疗待遇损失为199532.78元。
然后,郑捷峰律师代表当事人和公司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他据理力争,指出公司与当事人达成的放弃缴纳社保约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无效,而且《协议书》中约定的40000元补偿费并未包含医疗待遇损失。公司一开始还想狡辩,但在郑捷峰律师的专业分析和有力证据面前,他们渐渐没了底气。
经过多次谈判,公司还是不愿意按照当事人们的要求赔偿。于是,郑捷峰律师决定将案子提交仲裁。在仲裁庭上,郑捷峰律师充分展示了当事人们收集的证据,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没有有效的证据进行抗辩,最终仲裁委采纳了当事人们的主张,支持当事人获得199532.78元的医疗待遇损失赔偿。
公司最初只愿意给40000元,当事人自己也没想到能争取到这么多赔偿。郑捷峰律师帮当事人算出的199532.78元赔偿,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真的特别感谢郑捷峰律师,要不是他,当事人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难题。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会找郑捷峰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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