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作为某混凝土公司的员工,经办了一笔和南京XX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混凝土供应业务。本以为业务完成,货款能顺利收回,没想到却陷入了一场漫长的追款困境。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应了价值XXX.44元的混凝土后,对方却只支付了部分款项,还剩下537248.23元一直拖着不给。公司多次催款,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搪塞,当事人心里别提多焦虑了,感觉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
一开始,当事人天真地以为只要好好跟对方沟通,把情况说清楚,他们就会付款。于是当事人一次次地给对方打电话、发信息,可对方根本不把当事人当回事,态度还越来越恶劣。当事人也尝试过找他们公司的负责人面谈,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当事人当时想,也许是当事人方法不对,再坚持坚持说不定就有结果了,却没想到这只是在浪费时间。
在追款毫无进展的情况下,当事人心急如焚,开始四处打听靠谱的律师。经亲朋推荐,当事人找到了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魏雅雯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是13201201911143365,服务地区主要是江苏南京。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这和当事人的案子很匹配。
见到魏雅雯律师后,她认真倾听了当事人的遭遇,然后坚定地说:别担心,当事人们一定能把钱追回来。”她的这份自信让当事人心里踏实了不少。她还详细分析了案件的情况,指出了对方可能存在的漏洞,让当事人看到了希望。
魏雅雯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首先,她指导当事人把《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及邮寄凭证、工商登记资料、对账明细表、混凝土送货单等相关证据全部整理出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其次,她帮当事人起草了详细的诉讼文书,明确了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最后,她还多次和当事人沟通,模拟庭审场景,让当事人熟悉庭审流程和注意事项。
在庭审过程中,魏雅雯律师表现得非常专业。对方辩称对合同不知情,也没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魏雅雯律师沉着应对,她指出合同上有对方公司的印章,且有授权委托书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合同的有效性和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她还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对方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激烈的辩论,魏雅雯律师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南京XX务服务有限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当事人货款537248.23元,并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1月1日起支付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原本当事人只希望能追回货款就不错了,没想到还能拿到违约金,这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
真的特别感谢魏雅雯律师,要不是她的专业和努力,当事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以后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会找她。也希望大家遇到类似的情况,能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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